2016年6月2日至6月3日,由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北站”)主任江光、处长刘瑞兰以及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的核与辐射环评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我院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核与辐射环评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会会议现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6号)、《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环办辐射函[2016]469号)、《关于印发<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请示》(核三司签134号)的有关规定,检查工作采取人员面谈、文件审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我院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从业行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周密详细地监督检查工作,沟通并告知相关检查结果。
工作组对我院的管理水平给予了高度赞扬,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从业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对院工作人员积极准备、充分配合的态度也给予了充分认可,同时也对我院在环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江光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我院在环评文件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和环评从业三个方面都表现优异,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院党委书记尹卫平向工作组对我院的关心和重视表示了诚挚的感谢。他表示,我院将在环保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工作组的意见和相关的制度规范落实各项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院里各项制度和相关工作。
检查期间,江光一行听取了院核安全机械和电气设备最新研发设计情况的汇报,并就民用核安全机械及电气设备的设计等方面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流。江光对我院在核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研发设计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院多年来支持核与辐射监督工作表示感谢。他提出,希望我院集中攻关工程科研过程中遗留的复杂问题,继续发挥院的技术和管理优势,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力争取得更多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