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07〕115号

关于批准秦山第二核电厂主蒸汽安全阀定值校验特许申请的通知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功率运行状态下执行主蒸汽安全阀定值校验通用特许申请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07〕361号)收悉。

  根据《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附件一—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你公司在本次105换料大修前功率运行状态下执行主蒸汽安全阀定值校验特许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申请方案和审评过程所作的承诺实施该试验,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核安全 核电厂 修改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委系统二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部,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苏州核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