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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和美国15日签署新版《韩美原子能协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06-1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5日,韩国外交部长官尹炳世和美国能源部部长莫尼兹在华盛顿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版。

韩媒称,若协定顺利通过美国国会批准程序,最快今年年底、最迟明年年初就可生效。根据新协定,韩国的核能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松绑”。

莫尼兹表示,韩美两国在原子能领域的合作是“必需的”,两国的合作关系是东北亚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支柱。

尹炳世也表示,《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版具有创新意义且面向未来,新协定与《韩美相互防卫条约》《韩美自由贸易协定》同为韩美同盟重要支柱。

新协定中,有关核燃料稳定供应、乏燃料管理、核电出口,以及核能研发自律性等方面的内容得到全面修改。协定内容包括韩美间核能合作的框架、原则和21项具体条款,以及韩美间有关履行协定和设立韩美高层委员会的协商内容。

对于铀浓缩与乏燃料后处理,新版协定没有明文规定禁止这些活动,由此,曾须征得美方同意的韩方相关核能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松绑”。

另外,考虑到核电环境出现变化的可能性等,新协定的有效期限从此前的41年大幅缩短至20年。若协定到期前两年没有任何一方反对,协定有效期限可延长5年,此后则不得再次延长。

《韩美原子能协定》1973年生效,原定于2014年到期。协定禁止韩国从事铀浓缩和乏燃料后处理,而韩国力求这两方面解禁。

2010年10月,韩美启动《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谈判,但因美方坚决不让步,谈判迟迟未取得进展。2013年4月,双方商定将协定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3月。2015年4月22日,双方结束长达4年半的谈判,在首尔初步签署《韩美原子能协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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