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高扬
中国核电在经历多次“引进来”的同时,也从未放弃“走出去”的步伐。近日,这一战略又有两项新的进展。
4月28日,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国家核电技术公司所属成员企业)与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中核集团)在上海签署我国出口巴基斯坦的恰希玛核电厂三号、四号机组(C3/C4)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总承包合同。这是该设计院继先后圆满完成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一号、二号机组工程设计任务后,再次承接中国出口巴基斯坦的2台核电机组的设计总承包任务。
据国家核电介绍,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厂三号、四号机组位于该国西北部,是其境内的30万千瓦级的内陆核电厂,单机电功率325兆瓦,设计寿命40年。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是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厂一号、二号机组(C1/C2)的设计总承包院。C1项目是我国第一个核电出口项目,按国际标准自主设计建造,并于2000年6月13日首次并网发电获得成功,我国从此跨入了核电出口国行列。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对该电厂的总体评价是:“恰希玛核电厂是先进、可靠与安全的核电厂。”
在进一步巩固已有技术出口的同时,我国也在积极推动目前世界最先进技术AP1000的海外发展战略。
美国当地时间4月27日下午,在华盛顿举行的中美经贸合作论坛暨采购和投资项目签约仪式上,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与美国绍尔集团公司签署了双方企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标志着国家核电组织所属单位参与美国本土AP1000核电站建设工作走出了第一步。
国家核电表示,该公司将与美国绍尔集团在世界范围的核电和能源市场上进行深度合作,包括核电设计、项目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设备采购和供货等多个领域。
截至目前,美国已经有14台AP1000机组建设意向,由西屋公司和绍尔公司共同组成的西屋联合体已同美国乔治亚电力公司、南卡电力天然气公司以及进步能源佛罗里达公司签署了三个AP1000核电站、共计6台机组的EPC(设计、采购、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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