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政府大部门体制的全新提法,引起各界注目。3月11日,国务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方案首次浮出水面。
国家能源管理机构改革的最终方案是分两个层次设立高层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国家能源局。本报约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大家关心的新的政府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对全能源行业的影响发表了看法。
策划:本报记者 任春
采访:本报记者 谢毅 段贵恒 赵栋
嘉宾: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 邵秉仁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马富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 翟若愚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陆启洲
全国人大代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宗林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贾福清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智民
全国政协委员、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 经天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蒋应时
邵秉仁→能源管理的问题还没能得到彻底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监会原副主席邵秉仁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总体来看是向前迈进了一步。体现在:一是更多地强调了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二是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得以加强。政府更多地关注社会发展、关注民生,如人事部撤消,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筹人力资源管理;组建国家公务员局,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组建环境保护部,更好地发挥环保部门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作用。但本次机构改革还存在着不完善的方面,如加强能源管理的问题,还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很好,但落实是关键,国家对经济管理由微观向宏观的转变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马富才→机构改革要冲破政府机关“保卫权力”的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表示,通过对国际上能源管理体制进行的研究发现,国际上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无论是何种机构模式,都要服务于国家的体制、机制、效率。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要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建立起统一协调的机制。因此要冲破传统思想束缚,冲破政府机关“保卫权力”的意识,真正提高服务意识。目前我们看到,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工作量大、难度大,应该在这方面下更大工夫,真正划清职责,达到机构改革的目的。
翟若愚→改革将对能源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翟若愚介绍,以前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从经济管理部门着手,重点是减少机构数量,而此次改革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提高政府效能。
但是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本次改革重要的并不是精简政府机构,而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的目的就是在“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下,突出重组机构,理顺职责,提高效能。
翟若愚表示,改革的总体方案很科学,改革需要一个大目标,需要逐步推进,尤其是涉及到能源行业的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制定科学的能源发展战略,而本次关于能源行业方案的设立,其实就是一种能源战略的体现,今后,能源管理部门可以统一规划、统筹协调,这将对我国能源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陆启洲→先成立国家能源局的优点在于阻力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表示,“大部制”是改革的方向,但是考虑到无论是政治体制改革还是政府机构改革,都不可能一步到位,考虑到能源管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如果一次性成立能源部的话,可能能源部从一开始便会陷入到具体的职能权力划分和调整的繁杂事务中,从而也就没有更多的精力去考虑研究能源的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安全等一些实质性的问题。
因此,这次分两个层次设立高层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国家能源局是比较理性的,这种改革方式的步骤很清晰,首先可以将发展改革委内部涉及到能源方面的职责和管理进行汇总。在发展改革委内部提前进行整合,其优点在于力度大,阻力小,有利于理顺各项工作和职能。在这些工作完成并具备一定的条件后,能源部也就应时而生了。因此,能源机构改革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而要稳步推进。
马宗林→在政府“有效率”与“被监督”之间达成一种平衡
全国人大代表、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宗林认为,从国际上看,能源管理从分散走向集中是趋势。目前,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等国都建立了国家高级别的能源集中管理模式。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加强了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有利于降低能源产业运行成本,提高宏观调控力度,将逐步形成统一规则、统一协调的能源开发、能源消费和能源储备的管理新局面。
马宗林代表建议: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合理配置职能,真正完成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要放权,将市场拥有的权力归还给市场主体,取消更多的市场管制、垄断限制和金融限制。二是建立有效被监督的政府。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是能否在政府“有效率”与“被监督”之间达成一种平衡。需要建立和完善对政府的监督机制,增强执行力,有效约束权力,优化资源,评价效率,控制腐败。三是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按照国家政体的原则,进行中央和地方的适当分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四是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对于每一个新成立的部门而言,都需要在相应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流程、制度体系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决策主体和决策责任相对统一。
贾福清→大部制体现了集约化管理思想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贾福清期待,新的能源机构管理体系能充分发挥电力大规模生产,大功率、远距离输送,可以实现全国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特别是在能源紧缺、交通运输紧张的情况下,电网可以充分发挥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输电、输煤并举,扩大输电比重,是有效解决煤电油运紧张的重要途径。
贾福清希望,加强维护和改善电力工业产业链的正常运行。电力工业是一个复杂的产业链,包括煤炭、运输、发电、供电、用电等多个环节,应以系统工程观点看待。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宏观调控的作用,确保电力的产业链高效畅通,为提高现代社会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奠定基础。同时,电网的关联性和对资源大范围的优化配置作用,确定了电网要实现规模化的统一管理。新大部制体系体现了集约化的发展思想。
钱智民→机构改革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智民表示,机构改革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也应该适应经济的发展。
同时,钱智民指出,在本次机构改革的时候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目标、方案,可以说是振奋人心。但是因为每个人都带有自己的思想和不同的背景,其思维方式的不同使得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以及效果也不同。改革方案如果具体到人来落实,可能会打折扣。因此,我们应该确定,在考核每个人在执行改革方案的过程中,要注意看他是否达到了改革执行的主要目标。毕竟具体执行是关键,执行决定成败。
经天亮→希望能源局“四管三不管”
全国政协委员、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总经理经天亮表示,能源涉及的部门太多,涉及的行业也太多,煤、电、油、核,还有氢能,既有传统能源又有新能源,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他认为眼前并不是设立能源部一个部门,就能解决能源持续稳定增长的问题。
经天亮认为此次改革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一个议事机构决定一些重大事情,同时成立国家能源局,管行业的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是十分必要的,符合改革循序渐进的原则,为今后的进一步调整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这次不成立能源部也有道理,毕竟这个行业太复杂,煤、电、油、核各自领域的生产建设没有太大联系,都很独立。最大的联系就是价格,目前价格的管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这次国家能源局归到发展改革委,可能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这也是能源体制改革非常好的一次尝试。
经天亮建议这次改革可以借鉴1988年成立能源部时的经验,当时的宗旨是“四管三不管”,即管政策、管规划、管服务、管监督,不管人、财、物,这在当时很先进,却由于没有被理解而未能执行好,但宗旨与此次改革相符,可以很好地借鉴。此外,最主要的还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为企业服务,制定好能源各行业的规划,指导其持续健康发展。
蒋应时→保持改革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性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蒋应时认为,这次的能源体制改革充分体现了三句话。一是改革必须迈出重要一步。他介绍说,目前我国能源管理机构分三块,国家的能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发改委的能源局、国防科工委下面管核电的一块,将这三块整合在一起,能够更好地推进能源的战略研究、规划。比如调整电源结构,现在火电所占比例太大,对煤的依赖性较高,如何提高水电、核电比重,可以更好地协调。
二是保持改革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性。此次改革,国家能源局还是归国家发展改革委管,发展改革委的前身是国家计委,它保留了一支比较强的国家能源建设团队,参与了很多重大工程的建设,如西气东输,就是在发展改革委的主持下,中石油作为投资主体完成的,这为上海等东部沿海地区能源结构的调整作出了重大贡献。
三是为今后的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今后的机构如何调整还要在实践中摸索,但是一定要与节能减排相结合。建议今后国家能源局工作的开展,也要把能源的开发与节约相结合,来推进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达到“十一五”规划中降低2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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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编制30个人,其中能源处10个人,局长为赵小平。2005年,中国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由温家宝总理亲自任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担任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两名副主任分别是马富才和徐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