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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20-09-07
 

20208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公告。

《意见》认为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以下简称“两个一体化”)符合合作共享互利共赢理念,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新能源就地开发消纳,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结构、扩大电力资源配置规模,有利于促进边疆地区繁荣稳定,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改善东部地区环境质量,提升新能源电量消费比重,实现东西部地区共同发展。

《意见》提出安全第一、绿色优先,保障消纳、合理配比,优先存量、优化增量,市场驱动、政策支持四项发展原则。开展“两个一体化”建设有助于符合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方向,有利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有利于提升电力发展质量和效益;符合合作共享互利共赢理念,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侧重于电源基地开发,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等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统筹各类电源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积极探索“风光储一体化”,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稳妥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

“源网荷储一体化”侧重于围绕负荷需求开展,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安全、绿色、高效为目标,创新电力生产和消费模式,为构建源网荷高度融合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探索发展路径,实现源、网、荷、储的深度协同,主要包括“区域(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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