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消息(记者王予) 国家发改委4日公布国务院正式批复的《核电中长期规划》,2020年以前我国新增投产的2300万千瓦的核电站,主要安排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辽宁和福建6个沿海省兴建,《规划》确定了13个沿海核电站的备选厂址。由此,有人担心,这是否意味着包括湖北在内,多个内陆省份做了多年的“核电梦想”没戏了?
记者就此致电咸宁市发改委和湖北省核电办有关人士,对方均以“无可奉告”作答。此间有行业观察人士认为,除沿海省份外,华中地区核电项目仍在国家新增项目的考虑之列,依然“有戏”。不过,湖北、江西、湖南等中部省份之间的内陆首个核电项目之争,仍将继续。
而且,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昨公布的规划全文中称,我国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仍将安排一批新开工建设核电项目,可选择的项目除沿海省份外,也有华中地区核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