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8日,中国三峡总公司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在北京签订《核电及其他领域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双方愿意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在核能技术应用,核电与抽水蓄能的协同、水电及其他领域进行长期、全面合作。
中国三峡总公司是以大型水电开发和运营为主的清洁能源集团,经过长江三峡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在电力建设、运行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我国核电建设的主力军,拥有自主研发、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核电站的完整能力及丰富的经验。中国三峡总公司与中国核工作集团公司联手开发核电,符合国家“积极发展核电”的能源方针,符合双方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强强联合必将推动我国核电及能源产业发展,为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减轻环境污染和运输压力,实现能源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