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05年中国能源十大新闻目录
一、全国人大通过《可再生能源法》
二、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召开
三、我国发电装机达到5亿千瓦
四、广东岭澳核电二期工程开工建设
五、溪洛渡水电站开工建设
六、全国水力资源复查工作圆满完成
七、第一条跨境输油管道--中哈原油管道建成
八、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九、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失败,中石油收购加拿大PK成功
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一、全国人大通过《可再生能源法》
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规定,国家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费用分摊及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将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提供法制保障,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加快发展,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
二、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召开
11月7日,2005北京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召开,大会通过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北京宣言》。世界78个国家或地区、18个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代表1200多人参加了这次世界历史性盛会。国家主席胡锦涛和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给大会发来书面致辞。《北京宣言》强调,加强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发展水电、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是世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发达国家要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研发能力,通过技术转让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可再生能源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有力促进世界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
三、我国发电装机达到5亿千瓦
到12月底,全国发电装机达到5亿千瓦,全年新增装机超过6000万千瓦,创电力建设历史最高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多渠道办电为突破口,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电装机不断迈上新台阶,1987年发电装机突破1亿千瓦后,用八年时间于1995年跨上2亿千瓦,用五年时间于2000年达到3亿千瓦,再用三年时间于2004年初突破4亿千瓦。尔后,在不到19个月的时间里,发电装机又迈上5亿千瓦的新台阶。自1996年起,我国发电装机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位。
四、广东岭澳核电二期工程开工建设
12月15日,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岭澳核电二期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是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也是“十五”期间唯一开工建设的核电工程。工程总投资260亿人民币,建造两座百万级压水堆核电站,自主建设比例达到70%。该工程的开工,标志着我国核电建设进入新的阶段,自主设计、自主建设、自主运营能力又迈出重要一步,对我国核电技术及核电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以此拉开我国新一轮加快发展核电的序幕。
五、溪洛渡水电站开工建设
12月26日,溪洛渡水电站正式开工建设。该电站总投资675亿元人民币,总装机容量126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约600亿千瓦时。这是金沙江流域开发的第一座水电站,是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标志性工程,是继三峡工程之后的第二大水电站。该水电站建设不仅将有力促进三峡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促进金沙江流域的加快开发,而且将对促进西电东送、实现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重要作用,并将有力带动地方乃至全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六、全国水力资源复查工作圆满完成
11月25日,全国水力资源复查成果发布会在京召开,标志着全国水力资源复查工作圆满完成。此次复查,进一步查清了我国水力资源状况和开发利用潜力,并首次对台湾省水力资源进行了系统调查。同时,增加了水力资源经济可开发量的统计,填补了我国水力资源普查的空白。复查成果显示:我国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技术可开发量、经济可开发量、已建和在建开发量均居世界首位。理论蕴藏量、技术可开发量及经济可开发量分别为6.5亿千瓦、5.4亿千瓦和4亿千瓦。与1980年普查成果相比,理论蕴藏量有所增加,技术可开发量有较大幅度提高。目前,我国水电装机约1亿千瓦,仅占经济技术和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的18.5%和25%,水电开发潜力巨大。此次复查成果为制定我国能源政策、编制能源规划、有序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提供了可靠依据。
七、第一条跨境输油管道--中哈原油管道建成
11月14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原油管道在中哈边境阿拉山口实现跨国对接,这标志着该项目主体工程已顺利完成。该项目是1997年由中哈两国政府提出的,是我国建设的第一条跨国输油管道。管道西起哈萨克斯坦阿特劳,途径阿克纠宾和库姆科尔两油区,通过中哈边境阿拉山口,到达中国新疆独山子炼厂。管道全长3007公里,最低输量1000万吨/年。这是我国坚持走和平发展,与邻为善,以邻为伴,互利合作,实现共赢,开展国际合作的成功典范,标志着中哈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实质性进展。
八、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6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若干意见》共28条,从资源管理、煤炭供应、煤矿安全、循环经济、政策法规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若干意见》是建国以来国务院第一次下发的对煤炭工业发展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纲领性的指导文件,是煤炭工业发展历史上新的里程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炭工业的高度重视,对煤炭工人的深切关怀。
九、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失败,中石油收购加拿大PK成功
8月2日,中海油宣布撤出优尼科公司收购。优尼科公司是美国第九大石油公司,因经营管理问题董事会决定卖掉公司。中海油按照市场规则、商业原则参与收购优尼科,却引起美参众两院的极力反对,收购过程历时半年,仍以未果告终。
10月26日,加拿大地方法院以不带任何条件的最终裁决,批准中石油出资41.8亿美元100%收购PK公司。PK公司是加拿大国际石油公司,资产全部在哈萨克斯境内,是当地第二大外国石油生产商、最大的石油、成品油供应商。此前,依据法律程序,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股东大会已经以99%的高票表决,通过了中石油收购PK公司的报价方案收购。这是迄今为止中国石油企业在海外实现的最大收购案。
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频发
2005年,全国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多发,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全年死亡百人以上事故共发生四起: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2.14”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广东省梅州大兴煤矿“8.7”重特大透水事故,死亡123人;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东风煤矿“12.17”重特大爆炸事故,死亡171人;河北唐山开平刘官屯煤矿“12.7”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91人,17人下落不明。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投入,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