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中核集团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三家单位签订了秦山二期扩建工程贷款合同。中核集团公司总经理康日新强调,这个合同的签订在保证了工程建设有可靠的资金支持的同时,也对业主的工程控制能力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据了解,此次贷款合同是秦山二期扩建工程中数额最大的合同,合同金额约为130亿元人民币。
康日新表示,在中国核电20年的发展进程中,中核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一直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当前,我国已经确定了“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中国核电要达到40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这就意味着从“十一五”开始,核电将会有跨越式的发展,核电产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机遇。众所周知,对于核电建设来说,资金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这一机遇也为中核集团同各大银行下一步的友好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他进一步表示,秦山二期扩建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第一个开工建设的核电项目,是国家新一轮核电建设的“起头”,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职责。因此,中核集团非常希望通过此次与三家银行的合作,进一步加深交往、增强信任,使相互间的合作成为大集团、大企业间强强合作的典范。同时,中核集团也希望此次合作能够为层次更深、范围更广的长期战略合作奠定基础,在我国下一步的自主发展核电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了解,中核集团与此次签约的三家银行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建设银行是秦山二期1、2号机组的主要贷款银行之一,同时也是秦山一期的贷款行;中国银行是田湾核电站最大的贷款行,在外汇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在秦山三期的代理行,为秦山三期提供过良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