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华盛顿首届核安全峰会后,为防范核恐怖主义,国际社会采取的又一次重大集体行动——第二届核安全峰会今天在韩国首尔闭幕。
“这是把首届峰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核材料与核设施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等方面工作落到实处的一次重要会议。”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核安保专家顾问组成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大鸣今天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这两年我国对核材料和核设施保护投入了更大关注,但为彻底消除核扩散及核恐怖主义根源,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建设。
我国目前核设施保护水平与国际标准接轨
核安保,通俗地讲,是为了保护核材料、核设施的安全。2010年华盛顿峰会后,我国对核材料和核设施保护投入了更大的关注。
刘大鸣解释,对于新建设施,在设计阶段就要考虑核安保措施,并且要做到与新建设施同设计、同建设、同运行,“这是一个非常先进的设计理念。”刘大鸣说。
“我们所有的核电站在实施保护时,都要考虑可能面临的各种威胁,采取什么措施来抵御这些威胁,一旦发生核安保事件后,要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来制止这些恶意的行为,最终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所有这些我们都是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建议规则来做的。”刘大鸣说,我国目前核设施尤其是核电站的保护水平与国际标准是接轨的。此外,我国核工业企业也对一些老设施的保护措施进行了更新,使防范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在2010年华盛顿峰会上,胡锦涛主席向世界宣布中国要建立核安保的示范中心。
“目前示范中心规划方面的工作已经结束,审批程序也即将完成。”刘大鸣说,在不久的将来,一个高水平的核安保示范中心即将建立起来,它将向周边国家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它是交流合作的平台,是推动核安保文化建设的基地。
我国核安保法规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恐怖主义活动开始泛滥。恐怖主义组织也一直企图获取核材料或放射性材料制造核恐怖事件。面对日益猖獗的恐怖主义威胁,国际社会对核材料和核设施的安全问题开始担忧。
刘大鸣说,从上世纪末,国际原子能机构就已经开始对当时的国际核材料实物保护建议文件进行了修订,指导各国进行实践应用。1999年,国际原子能机构提出的对《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进行修订,该公约是目前最为重要的有关核材料实物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书,经过各国努力,经过长达6年的谈判,最终于2005年形成修订案的最后文件。
我国于2008年10月批准了这个修订案,这也是我国积极支持加强国际核安保体制的具体行动,体现了我国对于保护核材料和核设施安全的负责任态度。
“我国在保护核设施和核材料方面成效显著。”刘大鸣告诉记者,早在1987年,我国就已经颁布了核材料管制条例,规定了合法使用核材料,保护核材料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法规的要求,我国的核设施都建立了有效的核材料衡算控制系统和实物保护系统,此外,还要求每个核设施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的管理。
“今后核安保工作要求会更高,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的建设。” 刘大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