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核电”)日前公布《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一号)》(以下简称《公告》)。
上述《公告》中提及,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由三门核电投资建设,是在1、2号机组建设基础上的扩建工程,其机组类型仍为从美国西屋公司引进的第三代压水堆电站——AP1000核电机组,额定功率为1251MWe/台。而且,3、4号机组计划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0月投入商业运行。
《公告》指出,根据《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具体要求,核电站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利用参考电站的数据资料基础上进行编制。此次环评首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纲和质保大纲,经认可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国家相应部门审批。
此外,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三门核电厂周围的陆域和海域环境资料,结合设计参数、源项以及设计容量,对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通过三门核电厂厂址与周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厂址的适宜性,并对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要求。
信息显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以及三门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浙江省台州市下辖的三门、仙居、天台、温岭、临海、椒江、黄岩及路桥(县、市、区);绍兴市下辖的新昌县和嵊州市;宁波市下辖的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和鄞州区等。
此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对本工程对环境影响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的主要影响、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公告》指出,公众可通过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公众信息中心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