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正式向三门核电有限公司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许可证,标志着三门核电一期工程核材料许可证申请工作正式结束。核材料许可证的取得,为2013年三门核电1号机组首炉燃料组件的进厂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防科工局评审组认为,三门核电提交的核材料许可证申请文件格式和内容基本符合核材料管制工作的要求,核材料衡算管理与核材料实物保护工作基本满足核材料许可证颁发的条件;国家核安全局同意国防科工局的评审意见,认为三门核电具备颁发核材料许可证条件。
根据我国核安全法规的要求,核电厂必须在核燃料到厂之前取得核材料许可证。为了保证这一条件得到满足,2011年初三门核电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制定了核材料许可证申请的工作计划。2012年5月7日,三门核电正式通过中核集团向国防科工局提交了许可证申请文件;9月26日,三门核电完成新燃料临时存放场地的建设及技防设备的安装,现场实物保护的各项工作基本准备就绪。9月27日,国防科工局组织专家赴现场正式开展核材料许可证审批检查。10月,国家核安全局对三门核电现场进行了核准检查。(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