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核学会、财团法人核能科技协进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海峡两岸核能学术交流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学会理事长李冠兴在题为《核电安全理念的一次飞跃》的报告中指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 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核安全规划》)中所提及的“‘十三五’及以后新建核电机组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是核电安全理念认识上的一次飞跃,是一个创新的认识,符合中国核电发展的实践,也是对国际核电安全理念发展的重大贡献。
“这种提法没有在国外的正式文件中见到过。”李冠兴表示。
《核安全规划》在具体目标中还提出,新建核电机组具备较完善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每堆年发生严重堆芯损坏事件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每堆年发生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事件的概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李冠兴认为,由上述目标出发可做进一步的推论,即核电安全风险可控总目标的最终底线应该是:无论由于什么原因,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即使发生堆芯遭到严重损坏和熔化的严重事故,核电站都能确保反应堆安全壳的完整性,确保无放射性物质向厂外泄漏 ,确保事故对公众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信息显示,福岛核事故后世界各核电大国均以之为鉴,对本国核电站进行了测试评估,并制订了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这是十分正确和必要的。”李冠兴表示,“但从逻辑上讲,对外部事件的预测是不可穷尽的。就当前的认识水平而言,不管是哪种外部、内部、人为或其相互叠加的事件,可能造成的最严重的事故就是堆芯遭到严重损坏和熔化的严重事故,从而造成放射性物质向厂外泄漏。”
把最严重事故作为可信事件
对于三代核电,李冠兴指出,以AP1000和EPR为代表的三代核电充分吸取三哩岛事故和切尔诺贝利事故的教训,实质上可以认为是把堆芯遭到严重损坏和熔化作为一个可信事件,来进行核电厂的安全设计,通过理论分析和实验验证,确认安全系统的设计是可靠和充分的。
据了解,以AP1000为例,即使由于不可预测的事件,造成堆芯熔化,也可把堆芯熔融物保持在压力容器内,确保反应堆安全壳的完整性,确保无放射性物质向厂外泄漏,确保事故对公众和环境不造成危害。EPR采用的堆芯捕集器等措施,以及我国自主研发的三代核电也应具有类似的功能。
“这就是说发生概率非常小的最严重核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可以局限于厂内,不对公众和环境造成危害,损失主要是经济上的。”李冠表示,“这对社会公众来说是可以接受的,对国家来说也是可以承受的。”
对于核电安全性的要求,李冠兴认为,我国不能始终跟在西方国家之后亦步亦趋,要独立思考,走符合我国国情的道路。“《核安全规划》中指出,‘在符合最先进安全指标的核电技术得到充分验证之前,合理控制核电建设规模和速度。’对此我十分赞同。”
断然处置措施值得研究学习
就台湾电力公司提出的“断然处置措施”,李冠兴认为,这实际上是一套保证及时注水的决策程序,值得研究学习。
而国家日前通过的《核安全规划》也首次提出了“研究建立核设施‘断然处置’的程序”。
公开信息显示,福岛核事故的一个重要教训是没有向堆芯及时注水,以致造成堆芯熔化,放射性向场外释放的严重后果。
对于目前在运及在建的二代和二代改进型核电站,李冠兴表示,现有核电厂以设计基准事故作为依据,本质上并未考虑承受严重事故的问题,其最重要的安全措施是确保堆芯燃料组件包壳的完整性,确保堆芯有足够流动的水。
“在紧急情况下,要断然处置,向堆芯注水。采取断然处置及时注水,对于二代和二代改进型核电站是最后一道防止堆芯熔化的防线,是十分必要的。”李冠兴说。
就“断然处置”的意义,李冠兴认为,断然处置措施要真正确保安全可靠,必然要在认识上允许误判,即在不该注水时下达了注水的命令,只有这样才会真正有效。“这是把安全性置于经济性之上的措施,对社会公众有强大的说服力,值得我们认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