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4日,事关中国核电项目审批重启的最后两道关卡——《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二次讨论,终获原则性通过。这意味着,因日本福岛核事故暂停的中国核电建设将重回轨道。
不过,这次重启的标志性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结合当天同时通过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看,在“沿海”、“三代技术”两项限定条件下,获批项目不确定因素太多。目前,呼声比较大的是田湾、阳江,还有石岛湾。特别注意,石岛湾是典型的四代反应堆——高温气冷堆,而且是实验堆。
大部分核电站业主就此看清了趋势——内陆核电站未来三年彻底搁置,一些核电项目在过去20个月里解散项目人员或按兵不动的状态还会持续。
比起重启这一被反复炒作的概念,更值得多看的是规划中提及的,“新开工核电机组的安全标准,必须全部符合国际三代核电安全标准”。
2012年,国务院在《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中,将“加强公众宣传和信息公开”列为中期改进项对运行和在建核电厂提出了要求。在完成情况一栏,运行核电厂全部为“已完善信息发布管理程序,同时积极开展核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而在建电厂的完成情况为“已制定核电厂信息发布管理程序,同时积极开展核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此外,《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核安全局将“深化公众参与,增强社会信心”列为重要保障措施,承诺构建公开透明的信息交流平台;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并提议在基础教育中增加核与辐射安全科普知识;权威发布相关信息,“消除不实信息的误导,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