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发展核电,必须按照确保环境安全、公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要用最先进的成熟技术,持续开展在役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改造,不断提升我国既有核电机组安全性能。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加大核电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加快建设核电安全标准法规体系,提高核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能力。强化核电安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会议审议通过《农业保险条例(草案)》。会议认为,为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护农民利益,有必要制定农业保险条例。条例草案明确了农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和经营规则,规定国家采取保险费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