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岛核事故后,我国开展了历时九个月的民用核设施安全大检查,对已投入运行的,正在建设的,以及拟建、待建的44个核电站有针对性地部署了防御措施。除了进一步提高防海啸、洪水能力外、各核电厂还增设能紧急供电的移动柴油发电机、非能动消氢系统、增设了安全壳事故过滤排放系统,但王大中表示,这还远远不够。
王大中:“大部分的核电站都只有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面的严重事故他有防御的规程,但是对于大部分的核电站都还没有建立或者实施导则,导则就是说包罗所有的可能发生的严重事故。第二方面的问题就是,我们的核电站大多是一区多堆,另外还有一些个别的厂址还有多种堆形,所以这样的话就对我们防备这种重大事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国家核安全局在今年6月发布了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王大中表示,。国家对于今后核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到2020年,要求我们新建的核电机组要力争实现从设计上实际消除大量放射性释放的可能性,不断地提高我们反应堆的固有安全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