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核技术已在电力、医疗、工业、环保等领域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应用,对人类生活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以核电为例,全球运行核电机组多达435台,16%的电力供应来自核能。在许多核电发达国家,核电已成为电力供应的主力军。目前,我国核电事业也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运行中的核电机组有17台,在建核电机组28台。
同其他技术应用一样,核能利用也有其潜在的安全风险。为了保证核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以及在万一发生事故时缓解事故后果,保护工作人员、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过量的辐射危害,核工业界采用了一整套哲理、方法和技术,国家实施了极为严格的核安全监督管理,以确保安全。随着科技进步,核电厂发生重大核事故的可能性已低至百万分之一,但概率再低也不意味是零。核电的安全性不容置疑,但为了做到万无一失,还必须高度重视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2011年发生的日本福岛核事故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核应急体系经受住了历史检验
2012年3月27日,我国在首尔核安全峰会上,围绕加强核材料、核设施安全的主题,全面阐述了我国在核安全领域的政策主张、所作努力和重要举措,强调了我国在加强核安全、核应急领域的主张,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些主张体现了我国政府加强核应急管理、有效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责的鲜明立场,也从一个方面对我国核安全、核应急工作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我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核应急工作。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秦山、大亚湾核电站建设之初,我国就全面启动了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为加强对核事故预防和救援工作的领导,国务院于1995年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简称国家核应急协调委),负责研究制定核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方面政策措施、统一组织协调全国核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等职责,地方人民政府和核设施营运单位也建立了核应急组织,形成了三级管理格局。2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核应急组织认真贯彻“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核应急工作方针,核应急各项准备工作推进有序,成效显著。
2008年以来,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简称国防科工局)为牵头单位的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在应对四川汶川地震险情、配合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核安保工作、应对日本福岛特大核事故影响、应对四川芦山地震影响等重大核安全核应急事件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应对工作是我国核应急工作的缩影,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重大应对中,我国核应急体系经受住了历史检验。
新的历史条件下,众多复杂因素纷至沓来、相互交织,快速发展的核能事业,频发、多发的多类自然灾害,不断强化的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等理念,国际社会对核应急核安全重视力度加大,核应急工作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凸显,这些都给我国核应急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升级顶层设计 做好战略谋划
新课题意味着新挑战,也意味着唯有全面升级,才能满足和应对时代对我国核应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其中,进一步统筹做好核应急管理、实现核应急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关键。
去年4月,国家核应急协调委五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核应急工作“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完成的5个方面20多项任务,全面为我国核应急工作明确了目标。
为了适应我国核应急工作全面升级的要求,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组织对2005年颁布的《国家核应急预案》进行再次修订。据了解,此次修订版《预案》与之前相比,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结构内容更加合理,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准备工作要求更加具体,指挥协调关系更加顺畅、应急处置流程更加科学。该预案还拓展了我国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领域,不仅强调民用核设施要做好核应急准备工作,其它核设施也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加强指导纲领设计的同时,核应急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救援体系和核应急能力建设也在同步推进。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国进一步加强核应急法规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开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修订研究、《国家级核应急救援队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完成《核应急演习管理规定》修订等工作。各级核应急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完善核应急相关部门规章制度。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国家核应急响应、核应急监测、核应急辐射防护、核应急医学救援、核应急航空监测、核应急气象监测预报、核应急海洋监测、核应急行动等8类技术支持中心及相应的核应急救援分队,建设了辐射监测、海洋监测、食品和饮用水辐射监测、核应急医疗救治等4个网络,形成了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和救援体系,基本具备了核应急状态下实施救援的坚实能力。
强基固本 提升能力
我国核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形成一个全国的核应急救援网络,在一旦发生核事故的情况下,所有资源能够积极兼容并实现最佳调配,完成核应急工作任务。“重特大核事故的应对,是整个体系的协同,靠的是完备的预案,靠的是训练有素的队伍和精良的装备,靠的是先进的技术。”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委员兼国家核应急办主任、国防科工局副局长王毅韧认为,“只有基础夯实了,战时才能攻坚克难,守得住防线。”
多年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着眼于建体系、强能力、重实战的要求,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使我国的核应急管理和人才队伍不断得到加强。
近年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8个增加到24个,设立省级核应急组织的省份由12个增加到了16个,我国核应急组织机构和核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同时,在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牵头部门国防科工局专门设立核应急安全司,增加了国防科工局军用核设施核安全技术审评监督中心和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的编制,新设立了国家核安保中心,并扩充加强了相关的核应急专业人才队伍。
国家核应急协调委高度重视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将原有的“专家组”升格为“专家委员会”,从有关高校、科研单位以及与核相关的机构中遴选出35位专家,这其中包括4位中科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作为国家核应急工作的“智囊”,这些专家在日常工作中,对核应急工作提出重要意见和建议,指导人员培训,遇到紧急情况,将对应急处置出谋划策。
核事故影响无国界,核应急工作无小事。“基于我们的核应急专业能力,以及按照积极兼容原则构建的国家综合实力体系,特别是,我国有集中力量办大事、共克时艰解难题的社会主义政治优势,我们完全有能力、有实力、有信心做好一旦发生核事故的应急应对工作。” 国家核应急办副主任、国家原子能机构核应急安全司司长姚斌表示。
在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理念的指引下,我国核应急工作将按照基础坚实、系统发展、管理有序的要求继续稳步发展、阔步迈进、全面推进,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筑造一道让社会安心、让人民放心、坚不可摧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