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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个省份提出要发展核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5-09-10 | 来源:贵州商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多方了解到,按照“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运行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3000万千瓦。其中,内陆核电迎来解冻窗口期,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工程院、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等进行的综合论证一致建议发展内陆核电,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上报,有待最后决定。

虽然内陆核电重启未定,但在调结构、稳增长的大背景下,企业和地方早已积极行动起来,10多个省份提出要发展核电,目前已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厂址有31个。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中国核电建设一度陷入低潮。2012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十二五”期间只在沿海安排建设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这让众多省份的核电规划搁浅。

目前内陆核电解冻问题迎来窗口期。“只要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标准,并采取合理有效的工程措施,我国内陆核电厂址的安全是有保障的。而且,我国内陆核电厂液态流出物排放标准比沿海更为严格,目前的技术下不会造成污染以及影响所在地区水资源的分配及用水安全。”参与调研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苏罡在9月8日举行的2015中国国际能源峰会上说。

中国工程院的调研报告认为,随着内陆地区经济加快发展,未来电力供需缺口增大,特别是湘赣鄂三省,未来能源消费总量及人均能耗在数量上将有显著提升。建议国家在核电布局上,需要在沿海核电建设的基础上,发展内陆核电。

“目前关于内陆核电建设的调研报告已经上报,就看中央最后怎么决定了。如果重启的话,最先可能的就是湘赣鄂那三个内陆电站,关键看技术选择AP1000还是华龙一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此前表示,“十三五”期间主要是开发东部沿海,“中部会适当开发一两个。”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核安全要求将进一步提高,“走出去”步伐也将进一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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