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核集团举行领导班子调整会议。会上,国资委企干一局副局长王铵宣布了国资委党委决定:王杰之同志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免去李学东同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职务。
王铵指出,此次班子调整,是中央纪委、国资委党委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和干部交流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核集团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后作出的决定。
王杰之,男,汉族,中共党员。1966年10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央党校理论部中共党史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历任水利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干部、副主任科员,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水利部纪检组监察局主任科员,中央纪委监察部驻水利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副主任(副处级、正处级),监察部驻农业部监察局副局长,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农业部纪检组监察局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监察局副局长,中央纪委监察部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副组长(正局长级)。2016年5月,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