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3月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在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