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电)共性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共管委)在武汉召开《2016年中国核电安全质量年报》框架(以下简称年报框架)审查暨《核电厂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审查会,中核运行、江苏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辽宁核电、漳州核电、河北核电、桃花江核电等公司派员参加,会议由核动力运行研究所评估中心主办、中国核电安全质量部韦红主持。
会议对年报框架结构进行系统审查和讨论,主要是在2015年安全质量年报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并明确框架中具体内容,如“联合质保监查发出的CAR和OBN采用“谁组织谁填报”的原则;人员伤亡情况包括轻伤及轻伤以上的事件;安全事件清单中应包括未遂事件数据”等,逐年提升《安全质量年报》质量,为高层决策提供充足的信息数据。
会上,对细则进行审查,该细则是《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的下层文件,具体规定了中国核电在自然灾害应急时与成员公司之间的接口管理。会议对细则的适用范围、术语解释、自然灾害分级、机构与职责、响应行动时限、应急流程及报告内容进行深入讨论,提出了宝贵建议。共管委将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和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对细则进行修订,确保中国核电与各成员公司的接口顺畅。
本次会议的召开,完成了对年报框架和细则的审核,体现了中国核电共管委工作的高效性,同时为中国核电和成员公司节约了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安全质量处:李春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