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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核电开工? “十三五”未提但许可做前期准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6-11-08 | 来源:第一财经·宏观

“十三五”期间(2016年至2020年),中国沿海将迎来一批核电项目的开工建设;与此同时,深处内陆的核电项目将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有核电企业高层表示,今年是“十三五”的第一年,企业正在等待核电项目的开工令。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显示,中国“坚持安全发展核电的原则,加大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建设力度,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沿海核电项目建设”。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建成三门、海阳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建设福建福清、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CAP1400示范工程等一批新的沿海核电工程。全国将新增投产核电“约3000万千瓦,开工3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装机达5800万千瓦”。

“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可能是核电项目开工建设的又一个高峰期”,一位核电设备企业的内部人士对记者说。另有核电企业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相关核电项目已经准备就绪,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指令。

《规划》同时提及要“深入开展内陆核电研究论证和前期准备工作”。记者根据公开资料梳理发现,目前,全国已经有十余个省区已经布局了内陆核电。

这些省区分别是: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广东、贵州、四川、河南、重庆、吉林、广西、辽宁、福建和黑龙江。其中,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湖南桃花江核电站和江西彭泽核电站这核电项目,被外界普遍看作可能成为第一批启动的内陆核电站。

中国至今尚未建成任何一台核电机组。与沿海核电不同,内陆核电站,即设置在内陆地区的核电站。由于没有沿海核电的地理位置等优势,多年来,内陆核电在中国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与中国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拥有大量的内陆核电站,核电站建设于内陆可以缩短电力供应距离,减少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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