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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出口的第4台核电机组通过巴基斯坦国家最终验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20-10-13
 

地时间2020923日,中核集团出口海外的第四台核电机组——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4号(C-4)机组通过巴基斯坦国家最终验收。

验收仪式上,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纳依姆、核电委员萨义德分享了C-4机组实现了最终验收的喜讯,并感谢中核集团向巴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他们表示,恰希玛核电见证了中巴友谊之树长青,C-4机组的最终验收开启了双方下一阶段合作的新篇章,期待与中核集团继续加强深入合作。

会上,顾军向巴基斯坦驻华公使阿谢德,以及原C-3/C-4项目部总经理钱继伟赠送纪念品。在巴基斯坦恰希玛现场,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核电委员萨义德与中国中原董事长王永福互赠纪念品。

据悉,自1986年中巴两国签订《和平利用核能协定》以来,中核集团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上精诚合作已三十余载。恰希玛核电站作为中巴两国友谊的丰碑,圆满见证了中核集团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的友好合作,同时也体现了两国政府对中巴核电项目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恰希玛核电4台机组由中核集团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恰希玛核电站被誉为中巴两国核能合作的典范,取得了诸多瞩目成就。C-4机组作为中巴合作建设的第四台3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是中巴核电合作承前启后的里程碑项目,机组于2017926日提前主合同工期36天实现临时验收,并创造了在第二个燃料循环期间连续运行3743小时15分钟的恰希玛记录。与此同时,K-2/K-3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94日,K-2机组在克服了重重困难后圆满完成热态性能试验,为后续机组装料、并网发电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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