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5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就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开发建设达成合作框架协议,这是继24日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签订广西核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后,我区核电发展取得的又一重大进展。
自治区主席马飚、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贺禹出席签字仪式。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炜清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框架协议。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以核电为主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现拥有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一期近400万千瓦的在运行核电机组,集团自2005年底开始进入广西发展。根据签订的框架协议,防城港核电项目由中广核集团公司控股,与广西投资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目前,防城港核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签字仪式前,马飚会见了贺禹。马飚表示,广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能源的支撑,在深度开发水电、合理发展火电的同时,加快核电前期工作,快上、多上核电是广西能源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战略举措。防城港核电项目已列入国家核电发展规划,自治区政府欢迎并大力支持中广核集团开发、建设和运营防城港核电项目。
贺禹表示,中广核集团保证将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作为优先项目,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项目组织、现场工作、设计及设备采购等方面积极落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改委、防城港市和广西投资集团公司的负责同志会见时在座,并参加签字仪式。(记者 宋春风)
新闻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