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在福清、方家山核电工程总承包及设计分包协议签订的同时,两核电项目与中核财务公司及有关银行签订了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和2008年度贷款合同。这是中核集团公司采取“借助集团整体影响力,对新建核电核燃料项目进行统一融资”的开端。
据中核财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2008年中核集团工作会议提出的“集团化运作、专业化经营、集成式管理”的新项目建造模式,充分利用集团资源,试点推行集团融资等集团化财务运作的精神,集团公司提出了企业与银行间“集团总部、成员单位、财务公司三位一体;银行总行、省级分行、当地支行三级联动”即“三位一体、三级联动 ”的有效协作机制,明确了集团总部、成员单位、财务公司在集团统一融资工作中的职责,并于4月30日前落实了新建核电核燃料项目2008年度所需资金。
此前,中核集团公司先后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尝试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并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探索多方面的合作模式。这些均为核电核燃料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杨阿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