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的讲话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达到15%。要实现这一目标,主要依靠发展核能、水能和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水能可再生能源。相对于其他非化石能源,核电作为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具有更大的自身优势。
另外,2009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而核电是技术成熟的可大规模提供电力的清洁能源,如果到2020年建成7000万千瓦核电机组,一年可以减排二氧化碳6.73亿吨,占2020年全国排放总量的7.9%。由此可见,要确保上述约束性目标的实现,大规模发展核电是最为有效的选择。
截止到2009年底,我国先后核准了10个核电项目,共28台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140万千瓦,已开工建设核电机组20台,总装机容量2182万千瓦。另外,目前还有21台机组已明确开展前期工作。我国已成为世界目前在建核电规模最大的国家。以目前核电的建设速度,从我国核电建设能力、厂址准备、设备供应能力、铀资源与核燃料生产等方面看,到2020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8000万千瓦是可能的。
核电装机容量到2020年实现7000万千瓦以上的目标,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国家政策的支持力度是能否实现核电大规模发展的关键;要确保核安全就必须实现核电站建设的理性提速,大规模的在建项目要求现有的核电企业都必须掌握好发展核电的节奏、力度和重点,新批核电建设项目应相当谨慎,避免“大跃进”;按7000万千瓦目标测算,届时我国天然铀需求量将达到近14000吨/年,我国必须在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的同时,充分利用海外资源和国际市场,但由于铀资源的特殊性,海外开发和天然铀贸易难度大、风险高、不确定因素多,使之成为能否保证核电加快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2020年以前能否实现核电发展目标,与三代核电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息息相关,只有建立起真正的核蒸汽系统供应商,才能保障我国核电主设备领域实现技术的不断升级,最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因此,我国应保持核电政策和投入的连续性;始终高度重视核安全,要将核安全文化渗透到核电企业的方方面面;充分保证铀资源和核燃料供应,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提高核燃料批量生产的能力;组织好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科技专项的技术攻关,实现核心技术突破,将核电研发资源优化重组,形成资源优势和人才合力;加大四代核电技术和核聚变技术的研发支持,我国能否在20到50年内实现快堆和聚变堆技术的突破,关键在于当前的制度安排。如果真正实现突破,那么核能这一上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壮举将真正给人类带来福祉。(作者系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