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早在2007年菲律宾宿务峰会上就发出信号(“东亚能源安全宿务宣言”签署):为满足国家的能源需求、改进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多样化发展,它的成员将发展核电能。
东盟五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正在为各自国家核电厂建设忙碌着,这些国家对核电厂运行的开始时间框架设置在2015至2021年左右。
一位国际原子能机构前高官表示,东盟国家利用核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核能对他们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增强这些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和改善民生。核电是适合于发展中国家,太阳能相对比较昂贵,你还需要一个大面积的面板,核能比太阳能发电便宜大约14倍以上,日本就有这方面的经验。
印度尼西亚
印尼计划到2015年和2017年时,有两个核电机组投产,这两个机组的发电能力分别为1.0 GW,目前有关部门仍在等待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总统的一项法律批文。
泰国
泰国已经决定未来要建两座核发电厂,分别在2020年兴建一座发电能力为1 GW,此后在2021年再有一座发电能力为1 GW的核电厂投入运营。但近来泰国局势多波动,至今尚未受到内阁的批准。有消息称相关建核电的文件正在编写中,将于2011年上半年提交内阁。同时一些可行性研究一直在做,泰国的核专家已确定了一些核发电厂的候选地。
越南
越南国会2009年12月初批准了建设四个核电反应堆(各为1GW)的计划,想在2020年-2021年实现核发电。由于各种复杂原因,有关计划花了5年的时间才得以获批,现在专家们基本上确认了两个建厂地点,越南也将不得不决定对专家所提出的发电厂设计方案开展初步可行性研究。包括采用什么样的反应,并对加压轻水反应堆,沸水堆,或坎杜反应堆的成本和许多其问题方面进行详细分析设计。
马来西亚
与所有计划兴建核电厂的东盟国家相比,马来西亚显得有点落后。尽管可行性研究一直在做,但是该计划已经入内阁批准阶段。有报章说,马来西亚政府对核能是非常积极的。
菲律宾
菲律宾是东盟各国中最早有核能发电计划和行动的国家,菲律宾国家电力公司(Napocor)和韩国电力公司(KEPCO)是菲律宾核电发展的合作方。菲律宾地震多发问题成为该国发展核电的一大困扰,各方争执不断。现在有可能成为东盟各国中实现核能发电最后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