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山东核电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法制工作部署,结合海阳核电项目建设年度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秉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发挥法务管理职能,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稳步推进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在总法律顾问的领导下,不断加强法律机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事务工作职责,并注重改善人员配备,认真执行法律顾问准入制,注重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提高业务能力,确保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发挥法律机构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主导作用。
二是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工作。遵循整改与防范并举、防止风险转化为损失的原则,针对公司治理、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合同、劳动用工、行政许可等八类管理活动开展法律风险评估工作,共识别出三十八种风险类型,制定重要风险点防范措施,积极主动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核电项目建设安全。
三是做好三大法律审核管理。山东核电全面履行法律审核把关职责,将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融入到管理流程,从制度上防范法律风险。2012年共审核规章制度339份、经济合同273份,涉及合同金额约11亿元,提出审查意见1000余条,针对银团贷款协议履行困难、项目前期费用处置、厂外资产移交、混凝土涉税等重要决策事项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四是妥善处理法律纠纷。通过制定合理的诉讼、仲裁策略,成功处理各类纠纷案件,2012年主要协调处理了海域养殖侵权、产品质量纠纷、养殖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四起案件,均解除了公司的法律赔偿风险和其他法律责任,共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五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山东核电积极开展以“六五普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法律专题讲座,精心策划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向员工发放普法读物,常态化维护法律事务专题网站。通过多样化的法制宣传工作,激发员工的学法热情,提升公司整体法律意识,逐步实现企业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企业的依法管理和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