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总理阿勒坦呼雅格23日在蒙古国家大呼拉尔(议会)全会表示,蒙古国政府认为,应该在5年至8年后再考虑建核电站计划,届时如果条件具备,将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建核电站可行性报告,并提交蒙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蒙古国家大呼拉尔讨论后最终决定。
阿勒坦呼雅格在回答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委员(议员)提问时说,2012年至2016年蒙政府施政纲领中并没有体现关于建设和使用核电站的内容,只有开采和加工具有战略意义铀矿等放射性矿产资源的内容。
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25日,蒙古国共有16家企业拥有94个铀矿特别许可证,其中92个勘探证,面积为2.3万平方公里;2个开采证,面积为1.2平方公里。
此外,蒙新政府施政纲领制定了“让蒙古人拥有安全生活环境”的目标,明确禁止在蒙古国境内掩埋核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