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用于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赔偿金,东京电力公司正在出售和公司核心业务无关的旗下房产,房产共计1116处,计划在今后大约10年期间内筹集出2472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85亿)作为灾后补贴。
被贩卖的房产包括公司输电塔旧址,旧营业所等事业相关土地,以及公司住宅以及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被称为“东友俱乐部”的福利设施。这之中还包括了网球场,宾馆,储藏室以及养老院等。
2011年,该公司已经卖掉了横滨市鹤见区的Shitte体育场以及东京都世田谷区的旧住宅等153件,合计502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8亿)。
在之后预计销售的房产中包括埼玉综合体育场,以及在市中心的涩谷区,新宿区等地的大厦等。
东京电力公司在去年8月30日公布了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标准,并陆续开始了对不得不长期避难的居民进行的赔偿。
面向个人的赔偿标准如下:在县内转移避难场所的,赔偿每人每次5000日元(约合人民币380元);住宿费每人每天8000日元(约合人民币600元);辐射情况检查,每次1万5000日元(约合人民币1100元);核事故前后收入的差额也将给予赔偿。
以核事故前丈夫月收入27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万元)、妻子无工作、抚养两个孩子的家庭为例,在事故发生后截至2011年8月底期间,如果按照政府的要求从家中搬迁至县内指定的体育馆避难,其后又转移至临时板房中,这样的家庭将得到451万5000日元(约合人民币34万元)的赔偿。
对于企业、学校、医院、农林水产业业者,如果按照政府的要求进行避难或禁售,由此导致的损失(包括受谣言影响产生的损失)也将获得赔偿。
基于《原子力损害赔偿法》,日本政府给予东电赔偿金支援也已超过100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7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