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就物资采购价格稽核工作进行交流,并提出四项措施提升物资采购价格稽核工作。
会议对责任部门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学习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和规程,学习具有先进经验的企业的管理方法和实施手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使稽核工作很快纳入轨道。稽核工作要从规范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入手,明确采购程序和内容,协调各相关部门,为实现价格审核和管理提供依据和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要根据《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公司实际,稽核工作人员要做到责、权分明,使稽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工作规范有序,推动物资比价采购及招标采购管理,并通过实施比价采购、招标采购,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三是要掌握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分析原因;四是要推动阳光工程,实施稽核落地。
会议强调,物资采购稽核是集团公司“三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物资采购价格稽核工作的开展;责任部门要把好价格稽核关,在恪守规章制度的同时,严肃稽核工作纪律,提高稽核队伍素质,以积极稳妥的稽核方式,为辽宁核电项目建设采购领域工作保驾护航。(王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