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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实施新核电安全标准 电力公司面临苛刻安全检查

   2013-04-11 中国核电网6
据日本共同社等日本媒体报道,7月8日,日本核电站开始正式实施新的安全标准,北海道、关西、四国及九州4家电力公司当天就重启5座核电站10个机组的事宜,向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提出了安全审查的申请。新安全标准的实施,让日本的电力公司看到了核电站重启的希望,但同时也面临着近乎苛刻的安全检查。

      2011年3月,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重大核泄漏事故,此后,日本国内50座核电机组一度全部停运,“零核电”对日本经济造成了巨大影响。新安全标准强化了严重事故、地震及海啸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按照新规定,核电站重启的条件是必须通过安全审查。在运行年限方面,核电站运转时间原则上限制在40年以内,即使是允许延长20年的例外情况,也要检验是否符合新标准规定并接受特别排查。在地震对策方面,新标准规定把抗震设计中考虑的活断层范围从此前的“自13万—12万年前以来活动”改为“追溯到最大40万年前”,反应堆厂房等重要设施要设在正下方没有活断层的位置。在防范海啸方面,要根据每座核电站设定出“标准海啸”,并要求设置防潮堤。

      按照新安全标准规定,当事故导致安全壳内压力升高时,电力公司要减少放射性物质并安装向外排放安全壳内蒸气的“带过滤器排气设备”,还必须配备充足的备用电源与冷却水泵。

      由于新标准过于苛刻,目前,日本的50个核电机组中仅10个提出了审查请求。有分析认为,安全审查至少需要半年左右时间,即使通过审查,核电站的重启还需要当地自治体政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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