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洲之声网站2013年6月6日报道] 在后日本福岛核事故时代,继欧洲核设施进行压力测试后,欧盟委员会预计将在下周提出现行核安全法规的修正案。
根据先前提出的草案来看,条款将新增确保国家机关的独立性以及扩大许可证持有者的透明度要求。新修正案还明确核电站寿期内不同阶段的安全要求,并要求有现场应急响应中心。
有业内人士担心某些技术规范过于详细,应由个别成员国自己设置。欧洲原子能协会(Foratom)的让·皮埃尔·伯杰在一项指令中称:“应该有唯一的高水平安全目标,而在那之后,你可以制定其他文件。”
欧盟核安全法规最后一次更新是在2009年。因为这些指令属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的核条约,欧盟议会将无权修订。
绿色和平组织抱怨称,该委员会忽略了一些安全隐患,如有关恐怖主义的威胁。它还希望看到场外应急预案的要求。该组织在一份声明中称:“该建议能够减少一些风险,但不是全部。”(核信息院 刘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