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讯 日本共同网日前获悉,因东京电力公司尚未支付应负担的165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亿元)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去污费用,日本环境省正考虑起诉该公司。环境省与法务省之间的协调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一旦方针确定将提起诉讼。
东电未支付的包括核电站周边国家直辖去污工作的费用以及对地方政府自主去污的援助金等。
依据《放射性物质污染对策特别措施法》,国家暂时先支付去污费,之后再要求东电赔付。东电方面似乎有意以无力承受巨额负担为由拒绝支付部分去污费用,并请求政府重新制定负担金额。
环境省的想法是通过法院裁定支付费用以产生利息,迫使东电不得不支付。
环境省迄今的做法是在一个阶段的去污作业完成并确定金额后每3个月要求东电支付费用。在211亿日元的总费用中,东电同意支付国家直辖去污作业的44亿日元,近期将追加支付约2.5亿日元。关于剩余的165亿日元,东电则以“核实资料需要时间”为由尚未同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