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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推广PPP模式 项目涵盖核电设备研制与服务领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6-04-14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在能源领域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称,能源领域推广PPP包括但不局限于电力及新能源、石油和天然气、煤炭三大类共计21小类项目。

  能源局称,要以鼓励进入、政策扶持、优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原则,通过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改革创新能源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领域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能源安全、可靠、清洁供应的要求。

  能源局称,能源领域推广PPP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项目:

  电力及新能源类项目:供电/城市配电网建设改造、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资产界面清晰的输电项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微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项目、储能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水电站项目、热电联产、电能替代项目、核电设备研制与服务领域等。

  石油和天然气类项目:油气管网主干/支线、城市配气管网和城市储气设施、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石油和天然气储备设施等。

  煤炭类项目:煤层气输气管网、压缩/液化站、储气库、瓦斯发电等。

  能源局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丰富项目储备,从符合能源规划和产业政策的新建、改建项目或存量公共资产中筛选适合PPP模式的潜在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PPP项目库,并与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做好对接。

  能源局还表示,要为能源PPP项目审批简历绿色通道,推进能源价格改革,鼓励财政补贴向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光伏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供热、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光伏扶贫、页岩气开发、煤层气抽采利用等PPP项目中符合财政投资补贴条件的项目倾斜,加强金融合作,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

  能源局表示,将及时总结各地探索的经验,选择好的做法在全国示范推广,不断创新和提高能源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水平。
 
关键词: 核电 能源局 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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