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22日审议并原则通过《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
会议听取了发改委关于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汇报。会议指出,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对于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实现能源、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提升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工业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积极推进核电建设,要统一发展技术路线,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坚持自主设计和创新,注重借鉴吸收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努力形成批量化建设先进核电站的综合能力。同时全面建立起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形成比较完整的自主化核电工业体系和核电法规与标准体系。
会议强调,实施核电发展规划,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现有国内技术力量和设备制造企业重组,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核电发展体制、核电建设与运营体系。二是完善核电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依法强化核电安全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核安全研究,加强核应急系统建设。三是搞好运行与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核电人才培养,全面提高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四是加快推进核电设备制造自主化,重点突破关键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技术,努力提高成套设备生产能力。五是合理开发国内资源,积极利用国外资源,建立稳定的核电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六是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规范核电项目投资行为,促进核电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