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时报》4月7日报道,围绕日本核电重启展开的法律纷争又出现了新进展,步履蹒跚日本核电竟迎来了一个称得上利好的消息,地区法院日前驳回了当地民众要求禁止重启核电站的诉求。
4月6日,福冈高等法院拒绝对九州岛南部的川内核电站(Sendai nuclear plant)发出暂停操作的强制令。
朝日新闻网消息称,川内核电站1、2号机组附近居民要求法院下达禁止重启机组的暂行处理决定,福冈高等法院宫崎支部驳回了这一申诉,认为“核电站新安全标准谈不上不合理”。
据了解,川内核电站是目前日本国内唯一在运的核电站,由日本九州电力公司负责运营,1、2号机组位于鹿儿岛地区。事实上,这是继去年4月鹿儿岛地方法院驳回了暂停诉求之后,当地居民第二次铩羽而归。川内1号、2号机组分别于去年8月和10月重启。
《金融时报》援引审判长的话称:“川内两个机组抗震安全性符合新标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判断是恰当的。”结论认为,超过作为抗震设计大致标准的“基准地震动”(可能发生的最大摇晃)的地震风险并非为零,新标准从确保抗震安全性的观点出发具有极高的合理性。
对于居民主张的火山危险,法院认为可确切预测喷发时期和规模,驳回诉求称“发生不可收拾的喷发局面的可能性未提出充分根据,概率极低,不能说选址不合适”。此外,九州电力已就抗震安全性和火山影响尽力进行了说明,关于疏散计划,虽然合理性、实效性上存在居民方面指出的问题,但仅此并不能算是侵犯居民人格权。
然而,川内附近的居民并不接受这样的判决。事实上,关于禁止核电站运营事宜,3月大津地方法院做出了禁止关西电力运营的位于福井县的高滨核电站3、4号机组运转的暂行处理决定。有了这样成功的例子,川内附近的居民反而越挫越勇,正在探讨进一步申诉内容,意在告上最高法院。
分析师指出,在这些居民看来,核反应堆不能像电源开关那样“说关就关说开就开”。围绕能源供应和安全之间的矛盾只会越发凸显,日本民众希望法院提高对核能安全问题的重视,并明确自身在核管制方面的作用。
无怪乎核电站居民如此小心谨慎,日本核电站运营漏洞的确亟待改善。德新社4月5日报道称,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周边几条河流泥沙中的放射性物质浓度已经超标。作为日核危机事故的绝对主角,福岛核电站问题频频让人忧心。
福岛县政府1月至2月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福岛县72条河流中,7条河泥沙的放射性物质浓度超过每公斤1万贝克勒尔。其中,双叶町内一条距福岛核设施仅两公里的河流受污染相当严重,泥沙的放射性物质浓度达到每公斤5.45万贝克勒尔。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每公斤1万贝克勒尔的浓度是饮用水中的最低安全标准。德新社指出,由于并非可居住区域,日本中央政府并没有针对河流展开去污染作业。
为了满足不断提升的管制要求,日本各大电力公司都在加大核电站防灾力度。日经新闻网4月6日报道称,关西电力、九州电力、中国电力和四国电力4家电力公司决定在核电站安全对策等方面展开合作,并争取在4月内敲定合作事宜,目前相关磋商已进入最后阶段。
据了解,上述4家公司准备共同维护电源搬运车和泵车等应对核电站突然断电等紧急情况的应急设备,以免发生重大事故,同时计划联合实施核电站的防灾训练。此外,还将在研发废堆技术和重启核电站所需的安全对策方面展开合作,共同分担原本各家公司独立承担的工作,以降低经营成本。(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