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2日发布的《关于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入库单位的公示》中,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榜上有名。
为落实《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等要求,2016年6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辐射〔2016〕65号),征集核与辐射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入库单位,承担环保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获悉该通知后,核化冶院分析测试中心与安防所多方收集已有相关项目业绩,凝练自身优势与技术特长,在申报文件中充分、全面展现了化冶院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基础与优势,获得了环保部相关部门认可,成功进入验收单位库。
此次成功入库,将会对核化冶院在相关技术服务市场的开拓、环境监测软件与硬件能力的提升及人才的培养等方面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李梁 曹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