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初石油危机爆发后,石油资源严重依赖进口的法国开始调整其电力结构,从原本以石油发电为主,逐步建立起以核电为核心、规模庞大、成熟完善的电力工业体系,成为名副其实的核电大国。如今,法国本土共有58台核电机组,分布在19个核电站,全国超过75%的电力供应来自核电。
在核电站选址与建设过程中,邻避效应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所谓邻避效应,英文字面直译是“不要建在我家后院”,指的是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厌恶心理,导致采取强烈的、甚至是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几十年来,在发展民用核能的道路上,如何让公众科学认识、接受核电,应对“邻避”,法国积累了丰富经验。法国民调机构OpinionWay今年3月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约62%的法国民众对核电持欢迎态度,认为不应放弃发展核电。纵观法国的经验,赢得公众对核电的信任与支持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需要开放透明的态度、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强有力的监管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独立的专门监管机构是确保核电安全、提升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在核工业的实践过程中,法国逐步制定了覆盖范围广、分类详细的大量法律法规,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核能监管体系。
法国在2006年颁布《核透明与核安全法》,奠定了国家核能监管的基本框架,而法国最主要核安全监管机构——核安全局(ASN)也被赋予独立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
法国核安全局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独立监管法国民用核设施安全和辐射防护、实施事故调查和应急管理、每年向议会提交核安全评估报告并为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提供专业建议、保障从业人员、公众健康及环境不受核能利用活动的危害等。法国核安全局的技术支持主要来自法国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研究所的数百名专家。
例如,去年4月,法国核安全局曾指出法国在建的弗拉芒维尔核电站反应堆压力容器部分区域碳元素超标,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相关企业对一系列核电机组进行停运检测,并向媒体和公众及时通报事件起因及进展等。
2015年8月最新颁布的法国《绿色发展能源转型法》进一步扩大了法国核安全局的监管范围并赋予其处罚权,同时强化了该机构在公众沟通领域的职责。
注重信息透明与公众参与
核电站建设在很多国家都遭到公众的质疑和反对,特别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核电安全”再度成为各国民众关注热点。坚持信息透明、重视公众知情权是法国核能事业能够顺利开展的关键。
法国《核透明与核安全法》明确规定,公众有权准确、及时获取与核项目相关的信息,任何核项目的开展都必须与公众沟通。
据统计,自2002年以来,法国核安全局平均每年在其网站发布700多份监察报告供机构和个人调阅。该机构还通过公共信息中心、官方网站和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向公众普及核知识,组织展览、电影放映和研讨会,接待民众访问。
法国的另一特色经验是核设施“地方信息委员会”。这个机构最早出现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初并非官方机构,旨在根据自愿原则监督核设施安全,并促进核电企业和居民之间的沟通;而《核透明与核安全法》确定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并提供经费,让地方信息委员会更好地在核电运营企业与核电站周边居民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目前,法国全国共有38个核设施“地方信息委员会”,工作具有独立自主性,成员包括当地民选议员、工会、企业及环保组织代表等,长期追踪核设施的安全信息及影响、定期举行例会并代表居民与核电运营企业对话、组织公众研讨会等。记者拜访过的诺让核电站“地方信息委员会”由68名成员组成,其中8位委员自愿对每月核电站发布的运行信息进行分析。按规定,核电运营企业应及时告知核电设施运行中出现的大小事故,并在8个工作日内对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答复。
大企业注重行业公信力建设
核电运营企业主动走近老百姓,积极参与到核电安全宣传和行业公信力建设当中,也有助于获得公众对核电的信任。作为全球最大的核电运营商,法国电力集团在信息透明、核知识和核能文化推广等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
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法国开始大规模建设核电站起,法电集团就不定期组织公众和媒体记者参观工地及建成后的核电站,介绍核电站的运行原理、核电技术的发展以及核废料处理等知识。当有核电相关重大事件发生时,法电集团都会对公众舆论的新趋势及时反应。加强与媒体沟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也是核电企业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重要途径。
例如,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法电集团曾组织400名工程师,历时6个月完成了7000多页的核电站“补充性安全评估”及改进措施建议,上报至法国核安全局。3个月后,法国核安全局出具结论,认为法电集团的核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并将报告和结论全文发布在网站,给不少心生疑虑的法国民众吃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