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发布的目的在于着眼应对我国能源供应体系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着力增强供应保障能力,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性,强化能源安全风险管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和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意见》提出要大力提高能源生产供应能力,不断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持续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积极推动国内油气稳产增产。积极推进能源通道建设,增加铁路煤炭运输能力,提高港口中转能力,统筹推进电网建设,推动油气管道建设,稳定进口油气资源供应。着力增强能源储备能力,持续增强煤炭储能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加强能源需求管理,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持续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提高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水平,建立健全能源市场体系,强化节能提高能效。另外,《通知》还规定了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强化能源监测预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组织实施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