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7月15日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15日的例行会议上正式敲定有关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重启的“审查书”,得出结论称该机组“符合核电新监管标准”。由此,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已通过了重启审查。
吸取福岛核电站事故教训而实施的新监管标准审查通过的核电机组此前有九州电力公司川内核电站1、2号机组(位于鹿儿岛县)和关西电力公司高滨核电站3、4号机组(位于福井县),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为第三例。
重启需要不仅是今后汇总设备详细设计的施工计划和规定核电机组运用规则的保安规定获得批准,还需要当地的同意。日本四国电力称“力争尽早实现重启”,但真正实现可能要到明年。
日本四国电力在2013年7月新标准实施当天提交了审查申请。规制委员会2015年5月拟定了审查书草案,并对公开征集到的约3500份意见进行了详细研究调查后得出了上述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