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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合作写入《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6-01-19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外交部1月13日在其网站发布了《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下称《文件》),涵盖了深化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中阿战略合作关系、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全面加强中阿合作、中阿合作论坛和中国与阿拉伯区域组织关系等五部分内容。

在前言部分,《文件》提到,1956年至1990年,中国同全部22个阿拉伯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其中同8个国家建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战略伙伴关系或战略合作关系,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建立中海战略对话机制。另一方面,阿拉伯国家已成为中国第一大原油供应方和第七大贸易伙伴。

在第一部分“深化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中阿战略合作关系”章节中,《文件》指出,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国土面积之和占世界陆地面积六分之一,人口之和占世界总人口近四分之一,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总量八分之一。双方需要更加紧密地团结与协作,在探索发展道路上交流借鉴,在追求共同发展上加强合作,在促进地区安全上携手努力。

《文件》的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包括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支持中东和平进程,并本着互利共赢原则开展中阿务实合作,愿同阿拉伯国家一道,致力于促进世界文明的多样性发展,以及愿与阿方共同促进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在这份全长超过7600字的《文件》中,篇幅最长的是“全面加强中阿合作”部分。这个部分强调了中阿在政治领域要保持中阿高层交往和对话势头;进一步加强中阿政府间磋商和对话机制建设,加强中阿立法机构交流合作;加强国际事务磋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在投资贸易领域,《文件》强调了中阿之间在“一带一路”、产能合作、投资合作、贸易、能源合作、基础设施建设、航天合作、民用核领域合作、金融合作以及经贸合作机制和平台建设等十个方面的努力方向。

其中,对中阿未来投资贸易具有导向意见的信息包括:在“一带一路”合作上,中阿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中阿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础设施建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的“1+2+3”合作格局,推动务实合作升级换代。

在产能合作方面,中国坚持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原则,对接中国产能优势和阿拉伯国家需求,与阿拉伯国家开展先进、适用、有效、有利于就业、绿色环保的产能合作,支持阿拉伯国家工业化进程。

投资合作上,中国将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扩大和优化相互投资,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方式,通过股权和债权的方式,利用贷款、夹层融资、直接投资和基金等多种手段,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双向投融资合作。中方愿继续向阿拉伯国家提供援外优惠贷款和出口信贷等资金,并提供出口信用和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推动中阿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税漏税协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双方投资者提供便利条件并保护双方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贸易领域,中国将支持更多阿拉伯国家非石油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不断优化贸易结构,努力推进双边贸易持续稳定发展。加强中阿经贸部门的交流与磋商,尽早完成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自由贸易区谈判并签署自贸协定。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积极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贸易纠纷和摩擦,逐步建立双多边贸易争端预警和贸易救济合作机制。加大检验检疫合作,加快标准对接和人员交流培训,共同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

能源合作方面,双方会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合作,中国推动并支持中阿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特别是石油勘探、开采、运输和炼化方面的投资合作,推动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设备贸易、行业标准对接。

基础设施建设上,中国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扩大参与同阿拉伯国家在铁路、公路、港口、航空、电力、通信、北斗卫星导航、卫星地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逐步扩大项目运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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