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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庭:核电企业退出核电业务有权获得赔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6-12-07 | 来源:新浪财经

据路透社周二报道,德国最高法院周二表示,在日本福岛核电站灾难事故发生后德国政府作出的加快关闭核电站的决定侵犯了一些公用事业企业的财产权,这些企业因此有权获得赔偿。
 

位于卡尔斯鲁厄的德国宪法法庭表示,核电公用事业企业就德国政府在日本福岛核电站灾难后于2011年作出的在2022年前关闭所有核电站的决定提起的诉讼请求当中,有些部分不符合德国法律,但并不包括对销售损失的赔偿部分。

德国宪法法庭判决,这些企业在政府作出加快关闭核电业决定之前进行的部分投资,也需要作出赔偿。目前E.ON、RWE以及Vattenfall等核电企业已经就其声称的总计征用对政府提起了诉讼。

 


 
关键词: 核电 德国 核电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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