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日前透露,福清核电项目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环保评审。该项目的环保评审委员会认为,福清核电厂一期工程1号、2号机组“厂址选择阶段安全分析报告”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满足选址阶段的评价要求。
专家建议,福清核电厂在建设过程中应根据事故的演变态势、气象及环境条件等,综合考虑应急响应策略和各种应急方案,保证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加强对两台机组正常排放的辐射影响进行评价等。
目前,作为福建省第二个核电项目的福清核电站,前期征地工作已结束,进入主厂区的道路预计4月底建成通车,施工临建区正在施工建设化验室、宿舍区、办公楼等。
福清核电站位于与福州毗邻的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一期工程将建两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总规划容量为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
2006年5月11日,中核集团公司与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以51%和49%的出资比例,共同设立了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负责该核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