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共同签署了《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
7月19日,根据六方股东签署的股东协议书,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第一次会议暨一届一次董事会监事会在烟台召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章程》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丁中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一致同意聘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俞培根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原山东核电项目筹备处叶文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李丽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董事会原则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2004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编制方案》。会议要求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对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融资渠道,促进海阳核电项目开发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项目的正式立项开工奠定了基础。(核电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