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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全额保障性收购再生能源发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 来源:中国核电网
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 (草案)》(下简称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国家设立政府基金性质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此外,草案拟确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发电规划与电网规划不同步

  《可再生能源法》自2005年审议通过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种可再生能源产业迅猛发展,也暴露出法律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在昨天的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说,近年来,随着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实施中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如规划目标缺乏科学预见性,国家和地方规划间缺乏相互衔接,使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规划同电网规划不同步、不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需要在法律规定上加强规划的统筹协调,强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同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衔接,明确地方根据全国规划编制地方实施规划。

  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昨天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可再生能源法》对加快推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产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当年制定时并没有实践经验,法规出台仓促。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随着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势在必行。

  基金或优先扶持风电

  汪光焘表示,建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是政府重要的经济调控手段。目前中国已建立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制度,从长远看,附加资金规模会不断扩大。全国人大代表和各级地方人大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建议改为基金方式征收和调配,具体意见是把现行《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征收的电价附加和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合并为政府基金性质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

  孟宪淦表示,拟设立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可能会优先发展再生能源中占比较大、并网发电增长较快的风电。

  该专家称,我国风力发电项目发展迅速,远远好于预期,今年我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有望突破1500万千瓦。但快速的发展也带来难以调和的矛盾。目前全国有1/3的风电装机并网项目处于空转状态。投入巨资建成的风电设施受制于“上网难”,造成部分新的风电项目暂停核准,一些已建成的项目也正遭到闲置。

  由于电网公司接入风电意愿不强,使得风电难以并入全国大网。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风电接入电网的并网不单是技术问题,还包括成本费用谁来买单的问题。对此,孟宪淦说,迅猛发展的风电项目与落后电网之间如何对接的问题,将有望通过草案得到解决,或将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优先扶持的重点。

    拟制定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据悉,草案的一项重要修改是,拟确立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现行《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全额收购制度,但难以落实。因此,草案规定对可再生能源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年度收购指标和实施计划,确定并公布对电网企业应达到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最低限额指标,电网企业应该收购不低于最低限额指标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对此,孟宪淦认为,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后,要求电力部门必须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风电浪费的问题将逐渐得到解决。

    参照1.09元/千瓦时 光伏发电将推上网统一价

  每经记者 周晓芳 发自北京

  由特许招标模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历史将被改写。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昨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正在讨论出台固定上网标杆电价方案,并将参照首个沙漠发电项目敦煌项目招标价格1.09元/千瓦时制定全国统一固定标杆上网电价。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一改此前核准电价和特许权招标电价两种电价机制并存的定价机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对此,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蒋莉萍表示,这表明政府制定可再生能源电价思路的一个转向,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中发展最快、配套政策最完善的行业,风电的定价思路将会为光伏发电提供参照作用。

  据介绍,就在《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出台前,风电、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的确定两种方式并存,即采用核准电价或特许权招标电价。核准电价是由发改委依据当地的资源情况和开发成本对上报的电价进行核准,由于价格核准部门很难掌握企业的真实开发成本,加上申报项目多,核准带有很大随意性,各方面对此意见很大。

  另外,在风电领域,特许权招标主要是针对5万千瓦以上的大型风电项目适用,5万千瓦及以下项目立项由省级审批,一些地方为寻求政府核准的高成本电价以及项目审批的灵活性,就将大项目化小、拆分报批,这不仅影响了整体规划,而且扭曲了价格信号,扰乱了市场秩序。

  而对于特许权招标电价,不少大企业却屡屡报出超低上网电价。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一些大企业而言,并非出于单个项目赢利考虑,而是着眼于长远,出于对企业形象,以及品牌效应的考虑。

  “出现企业无法实现赢利的中标价格以后,往往执行率很低。”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中标电价超低还滋生出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国”进“民”退,很可能产生国营企业将民营企业挤出的情况。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实行固定上网标杆电价是目前最理想的一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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