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力工业中,核电是改革开放后的产物,是一个新兵。近20年来,特别是本世纪以来,我国核电有了很大的发展,然而核电在整个电力行业中所占的比重仍然比较低。我认为,当前我国的核电发展之路存在着两个问题需要明确。
首先是核电的战略地位。早在1956年,国家制定的12年科技发展规划里面就提到要发展核电,但对于到底要不要搞核电一直存有争论。到了上世纪80年代,搞“军转民”的方针确定,核电被提升到了中心任务来考虑。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方针是适当、适度地发展核电。到2006年以后,加快发展核电开始成为共识,当前我国提出了积极推进核电,大力发展核电,加快发展核电的方针,核电的战略地位有了很大的变化。
其次,就是我国核电究竟应如何发展,这在很长时间内也存在争论。李鹏总理在核电日记中,对秦山一期的自力更生和大亚湾核电站的技术引进这两种模式都给予了肯定。当前,我国的核电技术发展方针是“以我为主,中外合作”,但是当前我国离这个目标还有差距,在核电技术国产化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当前,我国核电产业主体多元,竞争激烈。核电系统比较大,也比较复杂,因此,应该把核电多方主体的优势整合起来。电力部门、核工业部门和设备制造部门要更好地配合,把生产关系调整好,将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都发挥起来。这样,我们的核电不但能够大发展,而且一定能够发展得很好、很快。
新闻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