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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装备制造面临重大机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3-13
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鼓励核电发展的税收政策,规定核电企业自核电机组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5个年度内,统一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且对增值税退税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核电企业运行成本降低,陕西、甘肃等地纷纷上马核电厂,核电企业及相关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有望再度掀起热潮。

核电发展速度迅猛

        在今年3月举行的第十届中国国际核工业展览会上,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康日新就曾表示,我国核电政策已由“适度发展”调整为“积极发展”,核电是中国解决能源短缺和应对环境挑战的有效途径之一,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新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也在会上表示,能源局计划调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力争2020年核电占电力总装机的比例达到5%以上。

        截至2007年底,我国内地核电装机容量已达91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0%,占全国电力总量的1.27%。2007年核电发电量为62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占全国发电量的1.92%。目前我国正在建设的核电项目大约有20台机组、2000万千瓦的容量。

        《国家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简称《规划》)强调,在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应实现核电上网电价与同地区的脱硫燃煤电厂相比更具有竞争力。中信建投分析师陈夷华指出,核电单位造价已降到1300美元/千瓦,接近风电造价,具有与火电、水电竞争的可能性。

核电设备受益良多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15年核电站建设需要的投资额高达4500亿元,设备投资将占其中的50%左右。目前,除几家核电企业外,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等企业是核电装备的主要提供者。

       《规划》要求,未来必须实现先进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的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和自主运营,全面建立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形成比较完整的自主化核电工业体系。

        目前在设备制造方面,三大发电设备集团——东方电气、上海电气、哈电气占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可以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0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成套设备,按价格计算国产化率超过80%;基本具备成套生产60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机组的能力,经过努力,自主化份额可超过70%;基本具备国内加工、制造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的大部分核岛设备和常规岛主设备的条件。

         对于国家确定的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和国内承担核电设备制造任务的企业,核电投产后的销售环节增值税也将先征后返;对于进口用于核电设备生产的加工设备和材料,核电工程施工所需进口的材料、施工机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关键词: 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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