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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到清华核研院就核安全立法开展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核电网  | 发表于:2014-07-02 | 来源:清华大学新闻网

6月27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云川、王鸿举、龚建明等40余人组成调研组,就我国核安全立法相关问题赴核研院昌平基地进行调研。副校长袁驷主持调研座谈会,并代表清华大学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欢迎。

座谈会上,环资委调研组听取了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名誉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大中关于国内外核电发展情况专题讲座。王大中就核电技术与核电安全性、世界核电发展情况、我国核电发展情况等进行了系统讲解,并对我国核电发展在核安全立法、核应急体系建设、运行执照持证制度及核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核安全法立法组组长张云川在调研座谈会上讲话。他说,清华核研院不仅为我国培养了大量核能方面的人才,还在军用、民用、未来核技术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应用和工程方面的工作,为我国核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张云川指出,我国和平利用核能的工作正在加快推进,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在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本次调研活动正是为推动立法组成员认定、阐述目前国际上最高的核电安全标准、准确理解核安全文化、做好核安全法立法等关键问题提供了借鉴。

参会人员还就所关注的核安全领域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会前,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核研院10兆瓦高温气冷堆实验堆、球形燃料元件实验室以及先进反应堆工程实验室,并与高温堆专项总设计师、核研院院长张作义等就高温气冷堆、先进核能技术研发的情况进行了探讨。

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冶、核电司司长刘宝华等陪同调研。

据悉,我国核安全立法工作已经列入了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起草。调研组此行的目的旨在更详细地了解核安全领域的相关知识以及存在的问题,以确保所制定的法律能够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真正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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